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运动与健康系学业预警实施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1-06-18 点击数: 来源:


为进一步加强运动与健康系学风建设,完善学业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系部、家庭共同教育的功能,减少学生学业上的困难和问题,提高我系学生的综合素质,根据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(修订)》(桂幼师教务〔2021〕1号)第二十二条学籍预警规定,结合我系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在学生管理工作中,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不良情况,及时提示、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,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,通过学校、学生和家长的沟通与协作,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。

第二条 通过加强辅导员及任课教师与家长、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,多方协作,适时引导,及时干预、督促学生按照学校和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,努力学习,加强素质修养,避免和减少学生在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,顺利完成学业。

第三条 预警对象、预警等级及预警办法

学生自入学以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系部给予学业预警:


预警对象

预警等级

预警办法

课程考核累计不及格门数有2门(含2门)以上;

有缺考或发现缓考理由造假行为的;

或一学期累计旷课10节

黄色预警

系部给学生下达《学业预警通知书》,班主任或辅导员与学生谈话,进行警示教育,填写《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》,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。

课程考核有效成绩累计不及格门数有4门

(含4门)以上或一学期累计旷课15节

橙色预警

系部给学生下达《学业预警通知书》并通知家长,班主任或辅导员与学生谈话,进行警示教育,填写《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》,帮助学生树立目标,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,定期与学生谈话,做好备案记录,调整学生学习状态和帮扶教育。

课程考核有效成绩累计不及格门数有8门

(含8门)以上或未请假离校连续一周以上

红色预警

系部给学生下达《学业预警通知书》并给家长寄发《学业预警通知书》并留存邮寄证明,班主任或辅导员与学生谈话,进行警示教育,填写《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》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进行面谈,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,配合系部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;帮助学生树立目标,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,定期与学生谈话,做好备案记录,调整学生学习状态和帮扶教育。对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,要及时整理并存档备查。学生名单交系部和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备案。

应届毕业生公共选修课学分未达到6个学分

特殊预警


本预警针对应届毕业生,毕业条件中公共选修学分需达到6个学分,本预警显示在预警通知书中。

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

1.根据学校教研通〔2021〕152号《关于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》中的要求,每学期于学期补考成绩公布后至第七周前,系部将认真、严格、谨慎地完成对学生自入学以来学业预警相关工作,确定学生相应的预警等级,填写教务处下发学业预警通知相关附件3-4,一式两份,教务处、系部各留存一份。

2.运动与健康系安排相关辅导员填写《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》并经学生本人确认、签字。《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》一式三份,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,一份系部留档保存,一份由家长留存签字确认,并回收《家长回执》。

3.辅导员将《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》、《学业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》下发给预警学生以及家长。要求学生家长收到后反馈信息,交还签字确认的《学业预警通知书(家长回执)》(模板见附件)。

4.对于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(以下简称:预警学生),系部将加强督促和辅导,除安排专人谈话外,要督促其制订有效的整改学习计划。凡受到黄色预警、橙色预警的,辅导员要与之谈话并作好谈话记录;凡受到红色预警的,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要与之谈话并作好谈话记录。含有特殊预警的学生,学生本人需及时了解校内公共选修课、网络选修课等开课情况,按时完成公共选修课的修习,以防达不到毕业条件。

5.谈话结束后,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制订《学习计划书》。《学习计划书》由辅导员暂为保管,以便平时督促预警学生。同时,辅导员要经常和预警学生家长取得联系,及时沟通信息,并作好记录。

6.辅导员负责预警学生的《学业预警通知书》、《学业预警通知家长回执》、《学习计划书》、各类谈话记录等资料的收集、整理,并作好动态跟踪管理。相关资料由系部存档。

7.对有生理、心理障碍或其他问题的学生,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及时与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联系,辅助学生身心健康发展。

第五条 辅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注意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方式,并注意对预警学生相关信息的保密及个人隐私的保护。

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系全日制专科学生,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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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5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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